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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4月24日
安康市乡(镇)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 宣传教育培训班圆满结束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六部门《关于开展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精神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市“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安排部署, 2008年4月13日至4月18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乡(镇)领导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及新农村建设专题培训班。全市200个乡(镇)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200余名领导参加了培训。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范先进、市农综办主任郭正明、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张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延平出席开班动员仪式。 范先进同志在开班动员仪式上介绍了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并强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点、热点,也是一个难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乡(镇)处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最前沿,无论是落实中央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还是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求全体参训人员通过在培训班的学习,结合实际,认真思考,加深对国土资源知识的理解,提高政策法规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思路,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工作要求。 培训的主要内容主要有:党的理论创新解读、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和新农村建设等。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方面,重点学习乡(镇)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政策。围绕这些内容,具体安排了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征地补偿与安置;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权利;农村宅基地;矿产资源开发;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国土资源信访与国土资源听证等8个专题。 这次培训的内容多,针对性和实用性强,其目的是通过培训,进一步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节约、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和矿产资源意识,明确乡(镇)基层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提高乡(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依规处理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的能力,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使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成为各级政府、组织和群众的自觉行动,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为了强化教育培训效果,市国土资源局专门安排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授课,分别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讲解,在进行专题讲座的同时,还邀请相关乡(镇)领导作大会经验交流,同时安排学员和老师互动答疑。整个培训期间都充满着浓厚的学习氛围。 本次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授训人员既学到了有关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又提高了自身依法行政水平,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切实保护好国土资源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进一步增强了立足本职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科)
投稿邮箱:akgtba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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