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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3月26日
我市召开六部门联席会议部署全市乡(镇)、村级干部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为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国土资源厅、教育厅、司法厅、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开展全省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和全国“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3月21日,我市召开了由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司法局、广播电视局等六部门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全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六个部门的领导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范先进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延平同志通报了前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安排意见;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成员单位的领导纷纷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范先进同志强调:第一、认识到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性,以开展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全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第二、密切配合。各部门对这次活动要切实建立部门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做到态度积极,行动自觉,配合密切。要加强联系,主动沟通,认真落实好、完成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第三、注重效果。对培训教育活动规定的内容要落实到位,培训到位,发挥优势、搞出特色,突出应知应会。在培训的对象上要针对有决策权的人,在培训的方式上要以集中培训为主,形式灵活多样,努力使培训取得实效。第四、大造声势。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贯穿宣传教育全过程,有计划、有秩序、有重点的搞好宣传教育,努力形成上下呼应、部门联动,保持强势舆论宣传。 市委宣传部表示:要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纳入2008年全市宣传思想计划,在近期进行安排,并组织市内媒体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培训氛围。 市教育局表示:将按照省、市安排,积极配合,搞好宣传教育,尤其加强对农村中学的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市司法局副局长郭迪富同志表示:司法局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并发挥基层司法所优势,搞好宣传和法律帮助。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童兆阳同志表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的宣传媒体作用,积极配合搞好宣传,在广播电台办好《国土资源之声》栏目的同时,电视台在“三农”专题节目中增加国土资源法律知识的宣传,扩大宣传面,营造好氛围。 范先进副部长最后强调:开展全国县(区)、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创新,是一项打基础、立长远的重要活动。相信,在省宣传教育培训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我们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共同努力,这次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人事教育监察科)
投稿邮箱:akgtbas@163.com
抄送:省厅办公室,《陕西国土资源》编辑部,省宣传教育培训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司法局,教育局,广播电视局,各县(区)宣传教育培训办公室,各县国土资源局,汉滨分局,本局领导,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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