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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设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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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土地统征储备中心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安康中心城市建设规划及市场供求情况,编制年度土地统征储备供应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安康中心城市140平方公里规划用地范围内土地统征、拆迁安置和土地利用置换工作;协调处理统一征地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纠纷,做好重点工程建设统一征地的环境保障工作;负责统一征地用地报件材料的组织准备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及无合法使用权人的土地;对企事业单位、个人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它需要调整的城市存量土地适时进行收购,并纳入土地储备范围;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安康中心城市140平方公里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工作以及统征储备土地的合理配置工作;负责土地统征储备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并作好土地统征、收购、储备、经营资金的管理;负责土地统征、收购储备和出让综合统计工作,定期报告运作情况;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心下设三个事业机构:

综合科

负责中心日常政务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及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新闻发布的筹办、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人事、劳资、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土地统征储备资金的筹措、经营管理、运作;负责市财政拔给的土地统征储备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管理;审核监督土地统征收购储备资金的使用兑现情况;按照有关财务规定核算和财务管理,上报决算、审定报送财务报告;负责土地统征储备出让综合统计工作,定期报告运作情况,承办市政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统征科

负责编制年度土地统征储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康中心城市140平方公里规划用地内土地统征、拆迁安置和土地利用转换工作;协调处理统一征地拆迁安置中的矛盾和纠纷,做好重点工程建设统一征地的环境保障工作;负责统一征地用地报件材料的组织组织准备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储备科

负责管理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以及无合法使用权人的土地功能;对企事业单位个人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期他需要调整的城市存量土地进行调查并适时收购,纳入土地储备范围;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安康中心城市140平方公里规划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开招标拍卖出让的组织实施工作。

办公电话:0915-3288131 0915-3288132 0915-328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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