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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类收费标准

 

安康市国土资源局 2007-6-21发布

 

陕西省国土资源系统收费项目目录(不含经营性服务性收费项目)矿产类

收费名称

收  费  依  据

收  费  标  准

备  注

一、矿产资源收益

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国务院[1994]150号令)

《陕西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省政府第9号令)

矿产品销售收入×矿补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探矿权采矿权

使用费和价款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1998]240号令)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1998]241号令)、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财综字[1999]74号)

探矿权使用费:第一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按照100元/平方公里计收;从第四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最高不得超过500元/平方公里·年

采矿权使用费:按照矿区范围的面积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计收。

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但探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采矿权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

二、矿产登记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变更登记费

《关于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251号)

一、二类地质勘查项目100元/证,其他地质勘查项目50元/证,变更登记收费为50元/证

矿产资源采矿登记费、变更登记费

《关于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251号)

大型矿山500元/证,中型矿山300元/证,小型矿山200元/证,变更登记收费为100元/证

三、证书工本费

地质成果资料

工本费

《关于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251号)

各类成果图及说明书600-1200元/套,各类成果图300-1000元/套。

饮用天然矿泉水

生产审批鉴定证书费、检测费

《关于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251号)

鉴定证书费5元/证,检测费按物价、财政核定标准收取。

四、其它

地质勘查报告

评审费

《关于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251号)

《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

大型报告7000元

中型报告5000元

小型报告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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