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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土批发(2008)47号

 

安康市安康国土资源网 2008-8-8发布

 

关于尤应芝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尤应芝用户:
    你报来“关于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过户手续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位于安康市教场村三组,原宋仁军使用的号97.51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你户作为住宅用地使用,出让年限70年。经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用地面积及范围以宗地图AK001-002-(002)-082号为准。注销安集用 [99]字第27-10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流程录入:akmalei    责任编辑:马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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