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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康市广播电视局受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安康市广播电视局: 你局报来“关于请求职工住宅楼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申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经2008年04月15日建设用地会审会议研究,同意你局使用的 1745.47 平方米国有土地划拨使用权转为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土地用途确定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用地面积及范围以宗地图AK001-002-(058)-66-2号为准。该宗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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